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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-0-17 伐樹如毀廬,是自找絕路

伐樹如毀廬,是自找絕路

越國有個人,名字叫寇不韋,他為躲避戰亂,帶著妻子,逃奔到剡縣。連年的兵荒馬亂,使他一貧如洗,窮得連個窩棚也搭不起。

他們四處流浪,有一天,來到天姥山下,正感到走投無路時,面前豁然出現一棵極其繁茂的大樹,樹冠遮天蔽日,幢幢如蓋。他們夫妻二人,便在大樹底下,舒適地住宿生活了下來。

有一天,寇不韋舉起斧頭,想砍下樹根當柴燒。他的妻子急忙阻攔他,說:「你真不懂事!我們沒有房屋,靠這棵大樹才得以安身。自從來到這兒,火辣辣的太陽,再也烤不到我們;冰涼的早霜晚露,再也打濕不著我們;漫天呼嘯的狂風,飛沙走石,卻再也吹不著我們;可怕的暴雨雷電,再也襲擊不著我們。這些,都是靠誰的力量?難道不都是靠著這棵參天大樹嗎?我們應當像保護自己的嬰兒一樣地保護它,像敬仰自己的慈母一樣地敬仰它,像熱愛自己的身體一樣地熱愛它!我最擔心的是它不繁殖、不茂盛,哪裏還敢毀壞和傷害它呢?我聽說,山泉的水流變細,潛伏在水中的魚兒就要驚慌;大鐘發出響聲,棲息在巢裡的鳥兒就要悲哀,它們是畏懼河川乾涸,林木凋落。魚、鳥尚且懂得這個道理,何況聰明的人呢!」

【附言】

竭澤而漁,明年無魚;毀林求雀,明年無雀。寇不韋想伐樹當薪,殊不知,如此做法,到了明年,不僅燒柴沒有了,還得露宿荒野,挨冷受凍。辦事不留餘地,只顧眼前需要,不管長遠利益,這就是把自己推向絕路。

這則故事告誡我們,對於關係到根本利益的事物,例如青山、綠水、林木、田原,一定要「保之如赤子,仰之如慈母,愛之如身體」,絕不能使它們受到絲毫傷損。古人講:「留得方寸地,好與兒孫耕!」不可斷後、挖絕呀!

(據宋代李昉等《太平御覽》卷三九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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